名称: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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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呈钢能源有限公司100万t/a焦化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编号:KMLL-KP-2021012 |
用人单位名称:曲靖市沾益区呈钢能源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白水三村杨梅山 |
用人单位联系人:陈星 |
项目组人员名单:凡凯、侯兴苗、蔡有国、李艳华、沈蓓蓓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凡凯、侯兴苗、蔡有国、李艳华、沈蓓蓓 |
用人单位陪同人:陈星 |
评价结论 |
(1)建设项目已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现正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要求。 (2)由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部分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4)建设项目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自然通风、局部通风及机械全面通风的防尘毒措施。经检测,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基本满足GBZ2.1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护设施基本有效。 (5)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6)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尚存在一些不足的情况。 (8)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健委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
评审专家:何小凤、刘琼舞、李宁 |
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 1.进一步细化作业场所的防尘、毒、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焦炉地下室通风、厂区有毒气体报警仪种类、数量、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的调查、分析与符合性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控制措施建议;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针对项目存在的致癌性有害因素,对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提出建议; 4.按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生产现场 1.进一步优化焦炉地下室、鼓风机房等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场所的通风设施;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检维修,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 3.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第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台账资料,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对外委作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在外包合同中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规范设置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告知牌、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等;按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5.按《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坚持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使用的监督管理; 6.按规定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及预防职业性肿瘤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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