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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力及通讯装备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来源:   作者: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力及通讯装备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编号:KMLL-KP-2022002

用人单位名称: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马龙工业园区旧县先进制造片区

用人单位联系人:蒋工

项目组人员名单:凡凯、王艳明、何记永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凡凯、王艳明、何记永

用人单位陪同人:蒋工

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已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现正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要求。

(2)由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部分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4)建设项目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自然通风、局部通风及机械通风的防尘毒措施。经检测,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基本满足GBZ2.1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护设施基本有效。

(5)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6)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尚存在一些不足的情况。

(8)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健委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审意见

一、评价报告

1、补充建设单位利旧情况分析;细化生产工艺及原辅料分析,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

2、细化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并根据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建议;

3.补充质量检验的使用X射线机的使用、防护设施的调查内容,完善辐射源项的措施及建议;

4.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生产现场

1.盐酸卸车处及酸雾处理塔应配置喷淋洗眼设施,手工焊作业点应规范使用电焊烟尘收集设施,有效降低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

2.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2014]111号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3.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有效;

4.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体检项目应符合要求;及时组织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妥善处置;

5.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第5号令)、《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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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9  阅读: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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