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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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南鹰陶瓷有限公司1#、2#、3#生产线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编号:KMLL-KP-2022004 |
用人单位名称:云南南鹰陶瓷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区 |
用人单位联系人:普娇洋 |
项目组人员名单:王林博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王林博、施然、杨柳龙、凡凯、刘博、魏晶、李艳华 |
用人单位陪同人:普娇洋 |
评价结论: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云南南鹰陶瓷有限公司1#、2#、3#生产线改造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矽尘、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氧化钙、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2)由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中矽尘、噪声均出现了浓度、强度超标工作场所及岗位。 (3)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为: ①陶瓷生产工段的工作场所大部分矽尘浓度均出现了超标情况,因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岗位平均加权浓度也出现了超标情况,在该环境下工作很有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健康造成在不良影响。 ②球磨区、抛光区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过大,对应岗位人员接触时间长,岗位40h等效声级也出现了超标情况,在该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 (4)建设项目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备设施均采取了密闭、加装收尘除尘设施。经检测,虽部分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还是出现了超标情况,但原料制备工段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能满足GBZ2.1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能满足要求,但还需持续加强。 (5)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方面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6)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
评审专家:石义琼、李天莲、汪永忠 |
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1.细化色料、喷墨房清洗剂的主要化学成分调查与分析,细化工作时间制度调查并完善噪声检测结果的表述; 2.补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调查,并结合项目定员进行分析评价;细化职业健康检查的特殊作业岗位健康监护方面的建议; 3.按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修改稿经专家组组长复审同意后,形成终稿备查。 二、现场检查意见 1.优化球磨进料口的防尘措施,并对粉尘、噪声超标作业点防尘、防噪声设施采取持续改进及综合治理;加强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现场管理,定期清理积尘,以减少二次扬尘; 2.应对煤气站煤焦油收集装置进行密闭处理,以减少煤焦油对作业环境污染; 3.脱硫塔的石灰加料处应设置喷淋洗眼器;煤气炉操作工应配备一氧化碳滤毒盒(CO型),污水处理工应配备硫化氢滤毒盒(H2S型); 4.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完善警示标识、检测结果告知栏的设置; 5.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9号)规范开展特殊作业岗位健康监护工作;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检出异常人员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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