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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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5万吨工业硅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编号:KMLL-KP-2022009 |
用人单位名称: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地址:龙陵县工业园区黄草坝片区 |
用人单位联系人:许玉惠 |
项目组人员名单:蔡有国、刘博、杨忠于、魏鑫、何记永、凡凯、魏晶、李艳华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蔡有国、刘博、何记永、凡凯、李艳华 |
用人单位陪同人:许玉惠 |
存在问题: |
(1)未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电炉冶炼岗位未配备防毒口罩。 (2)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警示标识不完善。 (3)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进行培训取证。 |
结论: |
(1)建设项目已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评审;现正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要求。 (2)由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厂房设计及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4)建设项目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自然通风、局部通风及机械全面通风的防尘毒措施。经检测,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基本满足GBZ2.1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护设施基本有效。 (5)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基本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6)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尚存在一些不足的情况。 (8)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健委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
评审专家:徐月恒、任永富、念坤林 |
评审意见: 一、《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调查分析与评价内容; 2.结合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3.按照专家提出其它的具体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意见 1.加强现场管理,优化电炉烟气密闭收集系统,确保微负压运行状态,完善防尘防毒设施维护,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 2.针对一氧化碳制定专项的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并在生产区完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3.根据《高毒物品作业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要求,完善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设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在工作场所、岗位根据标准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加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及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正确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检查出异常人员组织复查与处置;完善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6.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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