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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阿特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 10MW 光伏发电地面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来源:   作者: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阿特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10MW光伏发电地面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编号:KMLL-YP-2021016

用人单位名称:曲靖市沾益区阿特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曲靖市沾益县菱角村旧 屋鲁

用人单位联系人:杨勇

项目组人员名单:凡凯、杨文东、杨忠于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凡凯、杨文东、杨忠于

用人单位陪同人:杨勇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

(2)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类比工程中各岗位、各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4)建设单位采取报告书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补充措施后,能够满足要求。

(5)拟建项目在类比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和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为其操作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拟对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发生。

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工程建设以及生产运行中,应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 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审专家:汪永忠、石义琼、刘琼舞

评审意见

一、评价报告

1.细化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分析与预测;

2.细化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建议;

3.根据专家提出的气体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发布时间:2026-07-18  阅读: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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