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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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编号:KMLL-XZ-2021069 |
用人单位名称: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用人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盛家村 |
用人单位联系人:蒋云飞 |
项目组人员名单:蔡有国、魏晶、陈松、杨文东、杨忠于、魏鑫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蔡有国、魏晶、陈松、杨文东 |
用人单位陪同人:蒋云飞 |
评价结论 |
|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总体布局符合-设备布局符合-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未配备有毒气体报警仪;为针对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制定专项的职业卫生应急预案。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体检项目不全。个人劳动防护不符合未正确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符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档案不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职业卫生培训符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未进行申报。 |
评审专家:徐月恒、任永富、念坤林 |
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 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调查分析与评价内容; 2、针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3、按照专家提出其它的具体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生产现场 1.优化投料口,防止的毒气体外逸; 2.针对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制定专项的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并在生产区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3.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4.补充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并加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及监督管理; 5.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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