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建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加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为需要采取个体防护的岗位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两个干燥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耳塞)的佩戴。 (2)持续改进防尘毒设施,确保防尘毒设施的有效性。 (3)对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每年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人员若发生变动,按照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GBZ 188-2014规定,组织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并按要求保存好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针对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破碎机、烘干机、筛分机、罗茨风机等),采取降噪减振措施。 (6)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7)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