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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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钰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万t/a非金属矿石加工扩建项目预评价 |
项目编号:KMLL-YP-2021004 |
用人单位名称:云南钰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地址:拟建项目位于安宁县街街道办事处甸东村小高山 |
用人单位联系人:吴超 |
项目组人员名单:王林博、凡凯、杨忠于、祝贺 |
资料收集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王林博 |
用人单位资料提供人:吴超 |
预评价结论 |
| 序号评价内容拟建项目情况评价1总体布局整个厂区分区明确,划分为办公区、生活辅助区、生产区符合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技术符合产业政策,自动化、密闭化、机械化程度高,设备布局合理符合3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结合类比调查及综合分析,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落实防护设施防护的情况下,危害因素浓度可控制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部分作业点预计接触水平可能超过职业卫生要求4防护措施可研考虑设置防尘毒、防噪声、防高温措施基本符合,还需按措施建议补充完善5建筑卫生学建筑卫生考虑采光、通风、照明符合6应急救援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已配备有相关的应急救援设施案。但根据拟建项目存在的急性职业危害,还需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不符合,需按措施建议补充完善7个人防护用品公司现已配备有劳动防护用品,制定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符合,需按措施建议补充完善8辅助用室可研中未说明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因建设单位现有项目已建设有相关的辅助用室,项目可共同利用一部分基本符合,需按人员变动情况增加辅助用室9专项经费项目可研中提出部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不符合,需按措施建议补充完善 |
评审专家:王玲、赖正华、刘淑波 |
评审意见: 1.补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再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40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44号等评价依据并完善相关评价。 2.补充类比资料,并结合类比岗位的超标原有分析,说明拟建项目生产设备、管理的先进性,明确提出对破碎、筛分、运输采取防尘措施的建议。 3.根据专家提出的个人意见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完善。 |
修改情况: 1.已补充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因无相同产量的类比资料,仅根据工艺相同企业的类比资料补充完善了防毒、防尘、防噪声等相应的配备建议。 3.已结合辅助用室调查情况完善了辅助用室的设置建议。 4.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文本中部分错字及各格式错误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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