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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来源:   作者:企业管理

建水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水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复[2019]103号的批复。2021年1月25日项目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现进行信息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水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2、建设单位:建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产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建水县临安镇陈官村委会包家山村,地理坐标:北纬 23°34′7″,东经 102°51′51″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4700m2,建筑面积为1070.9m2。


主体工程为二级烟花爆竹仓库、装卸平台、回车场建设,烟花爆竹仓库布置在库区最北侧,仓库门前设25m长、2.5m宽的装卸平台,仓库前留出长66m,宽17.5m的空地作为回车场。辅助工程包括值班室、密砌围墙、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公测、绿化;储运工程设回车场,库区大门宽6m,库区内通道大于6m,回车场地最小长为66m,宽为17.5m。环保工程包括移动式垃圾桶、过期或破损烟花爆竹罚没库、应急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措施,项目外的雨水沿雨水截洪沟和围墙排走,不进入项目区,项目区内的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道路排水沟,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专职安全人员生活污水、其余工作人员洗手废水和冲厕废水,其中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仅专职安全员(共2人)在厂区食宿,其余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食堂的油烟经窗户自动扩散。项目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尾气和扬尘,由于场内道路基本以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为主,且车流量不大,因此,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量不大,但仍需加强库区内及进场道路的清扫工作。




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用于储存烟花爆竹、转移烟花爆竹,不加工生产,故没有作业噪声。


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临安镇垃圾转载点处置。项目库区设置一个烟花爆竹产品罚没库,占地面积约5m2,专门用于堆存过期或有残损的烟花爆竹,项目产生的过期或有残损的烟花爆竹经收集后堆存于罚没库,定期交由公安部门集中销毁,禁止与完好产品混堆,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三、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2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反馈方式


建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产公司


联系人:吴建辉


电话/传真:18908734717


通信地址:建水县临安镇迎晖路149号附1号办公室。


附件:《建水县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阅读: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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